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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江苏省优秀少先队心理健康教育论文、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苏少联〔2021〕3号)
来源:原创 | 作者:心理健康辅导员 | 发布时间: 2021-08-04 | 1863 次浏览 | 分享到:

关于开展2021年江苏省优秀少先队

心理健康教育论文、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

苏少联〔2021〕3号


各设区市少工委,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精神和第八次全国少代会工作部署,进一步深化少先队改革,鼓励全省少先队工作者和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者积极参与心理健康教育理论与实践研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和优秀成果,促进少年儿童心理健康工作的创新与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2021年全省优秀少先队心理健康教育论文、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省少先队工作者;省社会心理学学会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委会个人会员;省少年儿童研究会心理健康专委会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单位的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者等。

二、时间安排

从2021年4月8日起至2021年7月31日止。

三、评选范围

近两年来,由作者本人独立研究撰写的心理健康教育论文、教育教学案例、辅导案例分析报告、调查报告、团体辅导方案和心理课微视频(15分钟以内)、心理剧剧本(含视频)等均可参评。已在各级获奖和发表的论文、案例,一般性的工作总结、学习体会、资料汇编、辅导案例记录等不可参评。

四、参评要求

1. 具有思想性。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少年儿童和少先队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选题和内容以少先队员为主要对象,论述观点要符合少先队教育理念和基本的心理学原则。

2. 具有科学性。论点、概念表述清晰、准确、完整。论据真实可靠、充实有据、推理严密。

3. 具有原创性。有自己的思考、研究与创见。能积极探索青少年心理健康工作实践中的各种新问题、新方法、新路径。

4. 具有指导性。对解决少年儿童心理健康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和推广价值。

5. 具有规范性。题目简短、凝练、明确。内容切题,条理清晰,结构严谨。文字表述规范、简洁、流畅,不少于2500字。论文体例规范,有摘要、关键词和参考文献,引注正确。

五、参评办法

1. 个人限报1篇,作者署名不超过2人。同一单位限报2篇,省少年儿童研究会心理健康专委会团体会员单位限报3篇,各设区市少工委推荐总数不超过10篇。多出者不予参评。

2. 参评论文、案例等须统一使用《2021年江苏省优秀少先队心理健康教育论文、案例评选汇总表》(附件1)作为封面。论文格式要求:标题宋体加粗,小三号字;单位、作者宋体,小四号字;正文宋体,小四号字,行距为固定值26磅,页边距为上2.54cm、下2.54cm、左3.17cm、右3.17cm。

3. 省社会心理学学会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委会个人会员,省少年儿童研究会心理健康专委会个人和团体会员可直接向省少年儿童研究会心理健康专委会秘书处提交材料参评;非会员个人统一由各设区市少工委组织推荐参评。所有参评论文、案例以word电子文档的形式统一发送至xljkzwhlw@163.com邮箱参加评选,邮件主题为“2021论文评选+姓名+题目”。

4. 参评作者须签署《个人学术诚信承诺书》(附件2), 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如有发现,一律取消参评资格,并予通报。

5. 本次评选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评奖及其他

1. 本次评选活动设特、一、二等奖,评选结束后由省少工委办公室、省社会心理学学会和省少年儿童研究会发文公布获奖名单,并颁发获奖证书。

2. 在2021年省少年儿童研究会心理健康专业委员会学术年会上对获奖作者进行集中表彰。

3. 推荐有代表性的获奖论文参加2021年度全省“少先队优秀科研成果”评比。

4. 主办单位具有获奖论文、案例等的网络共享权和结集出版权。

七、联系方式

省少工委办公室

电  话:025-86906323

省少年儿童研究会心理健康专业委员会秘书处

电  话:025-83715356

联系人:夏正刚      手  机:13770777887


附件:1. 2021年江苏省优秀少先队心理健康教育论文、案例评选汇总表

    2.个人学术诚信承诺书


江苏省少工委办公室

江苏省社会心理学学会

江苏省少年儿童研究会

    2021年4月8日

关于开展2021年江苏省优秀少先队心理健康教育论文、案例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pdf

附件.word